患者就诊须知

栏目:门诊指南 发布时间:2021-09-08

1.门诊实行早8:0017:00应诊制,其它时段请到急诊科就诊。

2.来院就诊、取药必须先挂号,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在一楼导诊服务处挂号,并妥善保管挂号单。

3.分诊:对来院就诊患者分轻重缓急,服从分诊护士引导,依次就诊。

4.候诊:挂号后请到二楼诊区领取就诊编号候诊,按呼叫系统叫号就诊。

5.就诊:患者及陪护请向医生出示挂号证明,如实向医生介绍病情,回答医生询问,听从医生诊治处置。医患之间要互相尊重,使用文明语言,您如果有什么困难,请找导诊护士寻求帮助,如果需要轮椅平车,可到门诊一楼大厅导诊服务处借用。

6.按医生嘱咐到指定科室进行检查,留好各种检查标本以便送检,各种检查报告单要及时送接诊医生,以便及时处置,并注意妥善保存。

7.把按规定在收费处缴纳医药费用,凭缴费条码到药房取药,详细记清药名、用法、用量、注意事项。

8.患者就诊处置完毕,或离院或住院,请勿在门诊大楼内逗留。

9.个人体检、单位集体体检,请直接与体检科(03963826117)联系。

10.陪护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共道德,讲究卫生。严禁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、果皮,严禁吸烟,患者如有大小便时请入厕。

11.家属是患者的第一监护人,在门诊就诊期间,请您看护好您的病人,防止攀爬护栏,自杀自伤,冲动毁物、伤人、外走等危险行为的发生。

12.希望您把意见留下,把愉快带走,我们表示衷心感谢!